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所有女性都应当了解产前检查和筛查的必要性,切不可讳疾忌医或满不在乎!要知道“细节决定成败”,怀孕过程中的任何微小异常都可能有潜在的危险,只有做好产前检查和筛查才能将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降到比较低。因此,产前检查和筛查的项目,一个都不应该落下。
产前检查
一、产检项目
每名孕妇在发现自己怀孕后,都应到医院或生育服务机构就诊,接受正规的产前检查(简称产检)。产检是指为妊娠期妇女提供孕期系统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和措施,其 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和发现并发症,并设法减少其不良影响。孕期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学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 键。
目前,全国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是按照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孕产妇产前检查规范开展产前检查服务的,检查内容基本保持一致,都包括:
生命体征:血压、脉搏、体温等;
产科检查:宫高、腹围、胎心率等;
妇科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TCT检查)或宫颈刮片、白带常规等;
血液学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等;
血清学检查:肝功、肾功、生化、电解质、血糖等;
尿液检查:尿常规等;
传染病检查:乙肝五项、传染病五项等;
另外,还包括超声、心电图等其他辅助检查,全方位地了解孕妇的基础身体状况。
二、产检时间
检查开始的时间从末次月经来潮当天开始计算——
第6~8周(42-56天)左右去医院进行第一次检查,然后遵医嘱进行检查和完善相关的孕期检查档案(俗称“建档”)。
如果没有异常,一般是在第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2周、34周、36周分别进行产检,36周以后每周进行产检。
如果以上检查过程中出现异常结果,应当咨询医生,看是否需要治疗,并询问其下一次就诊的时间。怀孕40周后如果还没有分娩也应该遵医嘱进行复查。
三、特别提示
具体产前检查的内容每个医院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差别,但是笔者依然强调在6~8周时应当进行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相关抗体的检测,尽早检查方可尽早进行治疗。而且,在这次检查中,有条件的应该进行一次早孕超声检查,确定妊娠和相关数值,以便对预产期进行准确的推测。
由于大多数孕妇在整个孕期的产检都是10次以上,很多人会嫌麻烦、怕花钱,不想去医院检查。其实,这些检查和筛查并不是徒劳的,也不是乱花钱,是无数孕产妇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用鲜血甚至母儿的生命换来的治疗规范,建议大家都不应掉以轻心。
产前筛查
产前筛查,简称产筛,是一种采用较为简便和经济以及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怀疑有先天性疾病、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的重要 手段。产筛为进一步明确胎儿的诊断和决定早期处理方式奠定了基础,是有效降低新生儿缺陷的重要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有规范的产前筛查,才能有效降低新生 儿出生缺陷的发生
一、产筛项目
产筛的内容非常广泛,经过多年的研究,我国也逐渐形成了规范的筛查体系,比较主要是针对神经管畸形、染色体畸形(比较常见的是13,18和21三体)和重大器官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等)。每名孕妇,不论是否具有高危因素,均应当接受这些筛查。
产前筛选
二、产筛时间和方法
在不同的孕期,产前筛查的内容不同,而且这些检查都有一定时间限制,错过了该时间段就减少一次对胎儿质量进行把关的机会。
产筛的主要方法是:
在早孕期(11-13+6周)采用超声检查NT值,小于25mm为正常;
中孕期(16-18周)采用血清学指标进行唐氏筛查,小于标准比值为正常;
中孕期(22-24周)采用超声进行胎儿多系统、多器官筛查,观察体表及脏器发育是否正常;
晚孕期(28-32周)采用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观察各器官和径限是否正常。
三、特别提示
对于筛查异常的孕妇或预产期时年龄超过35岁的孕妇应该进行诊断性的检查,即产前诊断,主要是通过羊膜腔穿刺术(简称羊穿)、绒毛穿刺术或脐带血穿刺术获取 胎儿细胞,进行细胞培养和染色体核型分析,其中羊穿是应用比较广的诊断方式,也是筛查异常的首选。当然近年来也产生了一些“高级别”的筛查手段,如无创性胎 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NIPT),对于一些产筛高风险的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酌情选择,但是这种选择也是有条件的,无论何种筛查手段均不能替代产前诊 断。
总之,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是关系全民人口素质和个人家庭生活的大事,虽然繁琐,但是与孕产妇健康和胎儿情况息息相关,每一个孕妇均应高度重视,每个检查项目都不应错过!